化妆品检测依据,化妆品检测什么项目?
化妆品检测依据,化妆品检测什么项目?
人体试验指导原则
本原则仅提出评价方法的指导原则和基本事项,具体的试验方法应当符合本原则,并且与化妆品产品功效宣称相对应。
人体试验需符合国家相关的伦理审查要求及国际赫尔辛基宣言的基本原则,在受试者正式进入试验前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采取必要的医学防护措施,大程度地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人体试验期间,若发现存在安全性问题或者其他风险的,人体试验机构应当及时调整试验方案,并保留相应的记录;如无法证明产品的安全性,应终止试验。
1人体试验的要素
1.1试验依据
方法参考的依据和来源。
1.2试验目的
应与功效宣称内容相符。
1.3产品信息
产品及对照品(根据方法要求)名称、产品性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使用期限、生产批号。
1.4试验前准备
1.4.1受试者
列明入选和排除标准(包括基本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
1.4.2受试人数设定
应根据试验目的和统计学原则设定。方法未要求时,有效受试人数应当具有统计学意义。
1.4.3试验方案确定
1.4.3.1方案设计:根据产品的功效宣称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和试验设计类型,拟定试验周期。阐述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如对照组的设定和选择;描述减少或控制偏倚所采取的措施,如随机分组方式和盲法等;明确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可包含但不限于仪器参数、图像数据、皮肤观察、受试者自我评估等。
1.4.3.2环境条件:根据试验要求设定试验环境条件(如温度、相对湿度、照明等),受试者应在试验环境中至少适应20-30分钟。
1.4.3.3产品使用方法:包括使用量、使用频率、使用时间、使用部位、使用注意事项等。同时需考虑产品自身的功效宣称特点和消费者真实的使用习惯。
1.5试验方法
1.5.1试验流程:包括试验起始时间、地点、产品使用前及回访评价时间及次数、样品发放和回收、评价涉及参数内容等。
1.5.2试验仪器:仪器型号规格、仪器使用方式和设备状况、仪器设备设置参数(如非默认设置)、检测参数的描述。
1.5.3皮肤观察:可借助仪器。
1.5.4结果评价:明确判定标准及参考依据。
1.5.5数据分析:列出数据结果处理方式和统计方法、使用的统计软件等。
1.6试验结果
记录受试者不同观察时间的评估和反应情况。
1.7试验结论
依据判定标准及数据分析结果对功效宣称进行科学判断,阐明主要评价指标进行统计分析时的统计假设以及判定为有效的依据。
1.8不良反应/事件
试验过程出现的不良反应无论是否与样品使用有关,都应当记录和处置。
2人体试验方法验证要求
对于需要验证的试验方法,应在不少于3家具备相应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能力的检验机构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工作;被委托的首家检验机构负责组织验证工作并出具评价报告,且在报告中阐明方法的有效性、重复性和准确性等方法性能参数。需要办理化妆品检测,请联系贝斯通质量检测刘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