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可降解检测报告
生物可降解检测报告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通过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推广一批,明确三个阶段治理目标,并提出落实保障体系及组织实施的要求,被称为zui严“禁塑令”。
2020年7月10日,9个部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对重点领域相关部门的禁塑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提供细化标准。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规定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的罚款。
至2020年底,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市主管部门纷纷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禁塑工作。自2021年初开始,各地开始根据当地“禁塑令”实施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严格执法,第1批被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如发泡餐具、塑料一次性吸管等已彻底远离公众视线。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和可降解材料产品的进一步普及,“禁塑令”要求还将不断提高。
一次性塑料吸管罚款事件
近日经调查,福田区一饮品店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吸管给消费者使用,且该吸管属于不可降解塑料吸管。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部门对其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万元,记者也对当事商家进行了走访。
那“禁塑令”禁的是什么?有哪些相关标准?
(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2.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3.禁止生产和销售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4.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5.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